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的简称特定称谓专业代理总局网上核名免费查询服务
2018-03-06 10:23:11 来自:lichunhua
【一般限用规则】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法人授权,可以使用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但该简称或者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确定的,可以不经授权。
说明:本条款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9条第2款、《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7条等制定。本条款中的“另一个企业名称”包括其全称、简称和特定称谓。如,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石化”,有投资关系的可以使用“中石化”作字号。某以“中联”作字号的企业,企业自身可以简称“中联”,但该简称指向并不确定,故可以不经该企业授权。
【一般限用规则】企业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组织或者超出企业设立的目的,但有其他含义或者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说明:本条款根据《民法总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9条第2款、《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20条等制定。企业为营利组织,企业名称明示或暗示非营利组织,或者超出营利目的(如慈善、扶贫),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如,含有党、派、宗、会等字词,可能使公众误认为该企业为政治、宗教等非营利组织的,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但另有规定或者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如报社、苹果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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