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提交材料规范
2014-06-10 15:30:15 来自:kefu

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提交材料规范
l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内容应包括:申请的事由、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数量。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说明: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3、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等,可登录“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相关表格。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5、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6、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信息中心
企业登记网—工商总局核名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14号
电话:010-53302188
传真:010-53302188
手机:13522227786
联系人:代经理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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